
1、全部款到发货。
2、代理条件
实力要求:有良好的社会关系;有一定的资金能力;
运作要求:有专人负责推广本品牌产品,诚信、务实、有一定商业运作基础。
专营要求: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产品。
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。
可以独立为您所发展的用户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。
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。
应当拥有固定的办公地点。
具有比较丰富的喷码行业经验与从业背景。
企业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在本地的行业内拥有一定的知名度。
在本地拥有比较完善的销售网络与渠道。
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能力与经验。
愿意交纳本公司代理预付款以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。
愿意接受本公司对其审核、监督和指导。
接受本公司"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"。
3、对代理商的支持:
各代理商进货价格、销售价格统一,公司统一市场管理,严防窜货;
免费提供先期业务指导和培训;共同拟定启动计划和促销计划;
门头支持:对开设的专卖店,一次性提供1000元门头费用支持;
广告支持:双方制定统一的广告宣传计划,按照进货额的一定比例,公司及时
提供广告支持。
3、异地销售、价格政策、培训政策、返利政策、退换货政策等具体详见《区
域独家销售合同书》。
4、特殊代理要求另行商议。
5、本招商政策自2007年5月15日开始执行,以前政策如与本政策冲突的地方以
本政策为准,已签合同的以合同为准。
全国免费电话:400 810 3028
北京总部地址: 北京市海淀区厢红旗路5号院南楼三层
北京总部售后服务监督电话:010-62878531